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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商务厅与青海省商务厅签署推进国际货运班列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 2020-11-17 13:39

为深入落实甘青两省政府深化合作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发展“1+3+10”合作协议及专项领域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甘肃、青海两省国际货运班列领域交流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助力兰西城市群建设高质量发展。10月27日,甘肃省商务厅、青海省商务厅在兰州举行推进国际货运班列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甘肃省商务厅副厅长张永洪,青海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旭斌分表代表两省商务厅签署了《甘肃省商务厅 青海省商务厅推进国际货运班列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精神,下一步,甘青两省商务部门将结合发展实际,加强对接、密切沟通,共同推进国际货运班列运营。一是共同建设“南亚公铁联运通道”。积极支持南亚国际公铁联运班列运营,携手共建南亚公铁联运通道,促进甘青两地与南亚各国的互联互通和经贸合作。二是共同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支持两省国际货运班列运营平台协作共建陆海新通道,加强与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平台公司合作,积极拓展货源,叠加政策优惠,加密两省陆海新通道国际货运班列。三是共同建设中欧(中亚)班列。加强区域内中欧(中亚)班列资源整合,鼓励两省班列承运企业拼箱集货,利用两省现有中欧班列线路,深化中欧、中亚方向班列联运、整装、编组合作,共同开行中欧(中亚)班列,拓展两省中欧班列运输网络和覆盖范围。四是共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依托甘青两地产业、区位优势,发挥“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通道重要节点、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开放平台作用,推动双方大型物流企业和供应链管理企业合作,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开拓国际市场。甘青两省商务厅通道物流、政策研究室、外贸、口岸等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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