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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青海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青海省商务厅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青海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青海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海省商务厅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及对外援助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及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商务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并提出政策建议。

  第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商业保理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第三,拟订内贸发展规划,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第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商品供求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对成品油流通和拍卖行业进行监管。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负责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涉外经济部门联席会议相关职责。

  第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审核、报批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负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设备的进出口工作,承担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综合协调本省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实施产业损害调查和外贸出口景气度的监测,指导协调国外对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第九,研究提出外商投资政策建议,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导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吸收外资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第十,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化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管理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核、报批和监管,依法核准并监督省内企业(公民)对外投资。

  第十一,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执行对外援助政策,监督援外项目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负责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的商贸联络工作。

  第十三,指导商贸领域商会、学会和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第十四,承担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省藏毯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省争取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工作协调小组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基本情况及内设机构

  青海省商务厅位于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号。

  机关法人:尚玉龙。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处、市场秩序处、贸易与市场建设处、市场运行调节处、对外贸易处、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外国投资管理处、对外经济合作处、进出口公平贸易处、流通业发展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人事处。

  代管青海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和青海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其中青海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系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口岸办财务并入厅机关财务统一核算。

  (二)预算单位构成

  青海省商务厅下设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定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预算级次

  单位性质

  1

  青海省商务厅(本级)

  一级

  行政

  2

  青海省机动车更新交易管理办公室

  二级

  事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

  青海省商务厅职业教育中心

  二级

  事业(定额拨款)

  4

  青海省商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级

  事业(差额拨款)

  5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二级

  事业(差额拨款)

  

  (三)人员构成

  实有在职人数105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79人,参公人员9人,差额事业人员17人),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69人,退职人员1人,遗属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青海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

   

  青海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详见以下9个附表,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青海省商务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收入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634.05万元,比上年增加409.59万元,增长18.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收入2603.19万元,比上年增加402.83万元,增长18.3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86万元,比上年增加6.76万元,增长28.05%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34.05万元,比上年增加409.59万元,增长18.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8.59万元,比上年增加189.99万元,增长1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78万元,比上年减少8.95万元,下降2.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23万元,比上年增加215.86万元,增长91.80%;住房保障支出127.45万元,比上年增加12.69万元,增长11.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商务厅本级及所属单位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基本支出2138.05万元,比上年增加409.59万元,增长23.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纳入部门预算,政策性增人增加经费。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商务厅本级及所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本年度项目支出496.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省商务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6.67万元,比上年增加417.27万元,增长27.46%;公用经费201.38万元,比上年减少7.68万元,下降3.67%

  (一)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构成,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

  (二)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年度预算支出27.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76万元,其中:青海省国际(地区)航线宣传推介专项安排出国(境)费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45.00万元;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工作经费安排出国(境)费6.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基本支出安排国(境)费8.08万元,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相应增加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上年出国(境)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本年度出国(境)计划做了调减。

  (二)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预算支出20.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上年接待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本年度接待计划做了调减。接待费主要用于“清食展”、“青洽会”、“藏毯展会”等省政府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和“中国(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7个专业经贸活动”中发生的接待省外对口单位和外国使团参展参会接待支出;省外对口部门来青考察,国际商务合作组织来青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年度预算支出45.89万元,比上年减少1.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压减了基本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五、部门收支总表

  本表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中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4.05万元,比上年增加409.59万元,增长18.41%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8.59万元,比上年增加189.99万元,增长1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78万元,比上年减少8.95万元,下降2.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23万元,比上年增加215.86万元,增长91.80%;住房保障支出127.45万元,比上年增加12.69万元,增长11.06%

  六、部门收入总表

  本表按资金来源、部门及功能分类科目分单位编制,反映各单位收入情况,全年收入共计2634.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比上年增加409.59万元,增长18.41%

  分单位的具体情况为:省商务厅(本级)2242.35万元,比上年增加326.23万元,增长17.03%;省商务职业教育中心118.76万元,比上年增加31.09万元,增长35.46%;省商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81.34万元,比上年增加22.14万元,增长37.40%;省机动车更新交易管理办公室162.59万元,比上年增加23.37万元,增长16.79%;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6.76万元,增长30.38%

  七、部门支出总表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项目类别分单位编制,反映各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全年支出共计2634.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比上年增加409.59万元,增长18.41%

  分单位的具体情况为:省商务厅(本级)224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35万元,项目支出481.00万元;省商务职业教育中心118.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省商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81.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省机动车更新交易管理办公室16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9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9.0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八、部门项目支出表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省商务厅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度共安排部门项目预算496.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分单位的具体情况为:省商务厅(本级)481.00万元;省机动车更新交易管理办公室15.0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7年省商务厅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92.31万元,比上年减少0.81万元,下降0.42%

  分单位的具体情况为:省商务厅(本级)177.01万元,比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0.31%;省机动车更新交易管理办公室15.30万元,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1.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省商务厅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各类经费。

  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指省商务厅有偿转让国有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省商务厅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省商务厅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采暖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购房补贴,亡故人员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商务厅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住房保障支出

  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省商务厅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

  纳入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地方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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