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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主要任务: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定点屠宰环节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加强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含禁用药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含禁用药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滥用抗生素、未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肉食品加工、流通(市场)和消费环节要保证销售、使用经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并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
工作目标:到2007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标本兼治。本次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每一项措施既能短期见效,又能收到长远效果。
????突出重点。各部门、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治任务和目标。通过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地区要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不搞地方保护。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使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三、工作职责
各地区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商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指导、检查、协调各地区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地方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为。农业部门负责制订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等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蛋白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猪肉消费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负责制订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质监部门加强对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进出口猪肉全过程检验检疫监管。对出口猪肉原料基地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出口猪肉100%无禁用药,严厉打击非法进口猪肉行为,对非法进口的肉类100%退货或销毁;对出口猪肉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责任。养殖企业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不得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药期的规定,杜绝限用药的残留。做好生猪防疫、检疫报检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出栏的用于屠宰加工的商品猪100%进入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做到没有佩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肉食品加工企业、肉品流通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并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销毁、召回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所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餐饮企业要建立健全覆盖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作和服务等作业环节的管理制度,不使用没有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原料肉,并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使用的原料肉100%来源于定点屠宰企业。行业协会要完善行规行约,以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组织本行业所属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订修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沟通协调机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推动联合整治工作。省商务厅为召集单位,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青海检验检疫局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处级干部定期参加协调会议,选派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协调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贸易与市场建设处),联系人:李志刚、岳才春、钟苏,联系电话:0971-6321975、6321781,传真:0971-6321975,E-mail:zhong-su@163.com。
????各职能部门按照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完不成责任目标的或出现重大猪肉质量安全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根据长期整治工作目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尤其要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不能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并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养殖环节要重点检查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屠宰环节要重点打击城乡接合部的私宰户,检查以代宰方式为主的手工屠宰厂;生产加工环节要重点检查肉类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流通环节要重点检查个体猪肉经营户和集贸市场、社区超市,消费环节要重点检查小餐馆和学校、工地食堂。
?? (三)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各部门、各地区对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欧洲杯足球网: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生产、经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原发证单位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技术保障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养殖环节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屠宰环节完善台帐制度、建立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流通环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消费环节推进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形成全过程管理链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五)建立投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各地区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别要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
五、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本系统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准备工作。
????9月下旬,各部门逐级签订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养殖企业、屠宰企业、肉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肉品流通企业要分别与所在地农业、商务、质监、卫生、工商部门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全面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本系统、本地区各级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和流通消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各地区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现场督办,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部门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目)。各部门、各地区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采取自查自纠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整治期间,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重点目标进行核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地区通报批评,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组织回访,12月30日前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告。
????六、工作制度
(一)信息通报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始以后,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每周四15:OO之前提供本部门落实有关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报送协调会议办公室(格式见附件1)。
????(二)统计报送制度。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每旬汇总填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报表(格式见附件3),并报定量统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每月9号、19号、29号15:OO前报协调会议办公室。
附件:1、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动态(格式)
   2、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报表(格式)





附件1
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动态
(养殖环节)
(第 期)
报送部门:农业部门         二00七年 月 日 

















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动态
(屠宰环节)
(第 期)
报送部门:商务部门         二00七年 月 日 


















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动态
(肉食品加工环节)
(第 期)
报送部门:质监部门         二00七年 月 日 


















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动态
(流通环节)
(第 期)
报送部门:工商部门         二00七年 月 日 


















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动态
(消费环节)
(第 期)
报送部门:卫生部门         二00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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