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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欧洲杯足球网:保持外贸稳定增长(机电、高新)资金申报指南

为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提高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设立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商务厅负责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财政厅负责财务管理。

  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公共财政支出导向及世贸组织相关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一、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
  (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指由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汽车出口基地等各类基地及行业内机构建立的公共技术研发、公共信息服务、认证服务、人员培训、国际孵化器、试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1、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是指根据行业实际需要,投入研发力量和设施,对共性技术和通用关键产品进行研发,并推动其产业化的公共平台。

  2、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是指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知识产权等信息服务。

  3、认证服务平台是指通过获得国内外有关机构的认证授权或互认,为国内企业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服务,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支持。

  4、人员培训平台是指根据进出口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建立培训基地等形式,长期组织开展国外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贸易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5、国际孵化器平台是指通过提供低成本的软硬件设施和支持系统,为中小型企业创业及新技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和成本。

  6、试验检测中心是指投入试验检测设备,为行业重点产品的研发、销售等提供检测、试验公共服务。

  (二)共性技术研发
  共性技术是指对整个行业或产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应对技术壁垒都会发挥显著带动作用,具有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可由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根据行业实际需求自主研发或联合研发。

  二、专项资金支持的原则及条件
  (一)项目应当符合的原则及条件

  1、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和相关产业技术政策;

  2、公共服务项目符合行业或产业的实际需求,面向解决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问题,有切实的服务对象;共性技术研发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
  3、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期。公共服务项目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运营机制,具备开放、共享性,以及为行业提供支撑服务的技术条件;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必须是以生产、出口和盈利为目的,研发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出口前景;

  4、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且承担单位产权明晰;

  5、经过专家论证的在建或未建项目;

  6、未享受中央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

  7、符合《国家发展产业政策》等规定的支持方向和其它条件。
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
  3、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4、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5、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汽车出口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所在省市须已成立基地领导小组,并制定明确的发展规划;重点企业、行业组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基地要有明确的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并有实质性进展;在搭建公共平台、为行业提供服务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能够为重点企业或本行业提供服务,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资金、场所、设备和人员;

  3、行业重点企业应在本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4、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

  5、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资信等级、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6、其它承担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优先在具备条件的基地开展公共平台建设试点,重点支持一批能够为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提供技术研发、试验检测、国际孵化、认证和知识产权服务等公共支撑服务的平台项目。

符合上述条件,共性技术研发重点支持以下企业:
  1、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有自营出口业绩;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等体系认证的企业;
  4、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出口企业;
  5、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
  6、在关键和核心技术领域已取得相关科研成果的企业;
  7、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三)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产品
  在符合项目范围的前提下,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机床、太阳能光伏、冶金、盐湖化工、生物资源开发及制药、新材料、电子元器件等。

  (四)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式
  1、无偿资助。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必要费用和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包括:人工费、设备费、燃料动力费、租赁费、试验费、材料费、委托开发费、鉴定验收费等。
  2、项目计划新增投资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3、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需要有地方配套资金,共性技术研发项目企业需有与申请研发资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三、专项资金的申请

  (一)申请程序
  省商务厅与财政厅共同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评审和汇总,资金拨付等工作。
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填写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连同企业装订申请材料和光盘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送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并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和审核。

  (二)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申报研发资金项目时,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和光盘: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和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资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效果等;

  申报公共服务项目需提供基地所在省市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和基地发展规划和基地进展情况报告(内容应充实,重点突出,文字详实);

  2、资金申请表(企业见附件一,中央单位见附件二)
  申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还需填写《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申报表》(见附件三)
  申请共性技术研发项目还需填写《共性技术研究开发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四)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申请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报告样本见附件五,申请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可行性报告样本见附件六)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专家评审和项目验收的主要文件和依据。项目申报单位需注意以下几点: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要求明确、翔实。
  (2)应突出写明项目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写明每一点的主要内容(如技术要点、主要指标等)。
  (3)要求有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的比较,可用文字叙述或表格的形式。
  (4)要突出研发技术对本行业或产业技术水平的带动作用,以及在产品结构的调整、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以及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等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发挥的显著作用。
  (5)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申请企业组织编写。
  (6)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必须进行专家论证。企业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由项目推荐单位组织,论证专家不得少于三名,专家名单附在论证意见后。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须将主要内容摘要录制在光盘中。录入光盘的数据及主要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提供所在省市成立基地领导小组的文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6、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与专项资金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其中,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必须提供:
  (1)项目单位欧洲杯足球网:公共平台开放、共享的承诺保障;
  (2)项目单位与商务主管部门签订的向行业内企业提供优惠服务的协议。
  共性技术研究项目有关材料主要包括:
  (1)出口的海关证明材料、代理出口的证明材料、目前未出口但将要出口的合同等。
  (2)可以说明企业及产品在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如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行业产值或效益排行表、国家或地方品牌评定证明、环保证明、认证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3)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5)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上述材料一式四份,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商务厅(机电科技处)、财政厅(企业处一份)。
注意事项:
  1、在同一年度内,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已获得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申请材料的装订
  申请材料按A4纸张尺寸印制。一式五份。材料装订顺序为:《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一或附件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申报表》(见附件三)或《共性技术研究开发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四)、《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五或附件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XXX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申请材料附件目录、申请材料附件等,光盘一张,标签上要注明申请企业名称和申请项目名称。

  四、项目的批复及验收
  (一)项目批复
  1、对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商务厅(机电科技处)和财政厅(企业处)共同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或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答辩或现场考察。
  2、商务厅和财政厅依据中介机构的评估或专家的评审考察意见,审核确定专项资金的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并负责批复下达项目。财政部门凭项目批准文件及项目企业的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见附件八)预拨付资助资金。
  3.为能准确反映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有利于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无偿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须对项目的无偿资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二)管理及验收
??? 1、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共同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
??? 2、企业执行完毕的项目,由省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将验收情况报告、资金清算申请等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报商务部、财政部。

  3、2010年项目验收应在项目单位完成30日之内及时通过省商务厅申请验收,对于项目不能按期验收,向省商务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期项目最多延期一次。项目实施中,因市场变化、技术发展等原因,需对项目预期目标进行合理调整的,项目实施企业应当及时向商务厅和财政厅申请批准,项目验收时按批准调整的目标考核项目完成情况。

4、项目验收采取现场察看、专家评审、综合评议等方式,依照有关办法规定及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等,对竣工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实际总投资(须提供费用支付凭证、记账凭证、费用发票及费用支付合同复印件)、为行业、企业提供优惠公共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商务厅和财政厅对验收材料审核后办理资金清算。财政部门
  根据企业提交的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及《保持外贸稳定增长(机电、高新)资金资金拨付申请表》(见附件九)。

??? 6、对于项目不能按期验收且未提出延期申请、验收不合格、项目单位对验收工作不予配合的情况,商务厅和财政厅将核减、收回已拨付给项目单位的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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