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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足球网:青海省2012年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承办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欧洲杯足球网:2012年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22号)和《欧洲杯足球网:青海省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问题的函》(商建农函[2012]563号)精神,为了加快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农村牧区配送能力建设,提升农村牧区流通信息化水平,健全农村牧区流通网络,开拓农村牧区市场,拉动农村牧区消费,2012年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把工作重心由网络建设向发展能力建设转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农村牧区协调发展;坚持“巩固提高、完善功能、提升水平”,以实现连锁化农家店全面覆盖为基础,以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为核心;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完善农村牧区物流配送基础建设,稳步提高商品配送率,确保农家店建得起、稳得住、能发展,提高农家店存活率;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企业利益与农牧民利益兼顾,保障农牧民安全消费、便捷消费、实惠消费,推进青海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构建多层次农村牧区商品配送网络。
  (二)重点推进未建店地区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面。
  (三)培育大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企业。推动城市大型流通企业以直接投资、兼并重组等形式进入农村,鼓励地方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充分发挥承办龙头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加大直营店建设力度,扩大直接配送规模,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服务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商品品种,提高配送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降低经营成本,在乡镇试点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商品配送,大力提高商品配送率。
  (四)支持中小商贸企业采取自由连锁的方式,结成合作联盟,加快农村牧区选址开店步伐。
  (五)加强部门间的联合,积极创办农牧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集购物、业务培训,信息交流等于一体的服务载体,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
  (六)凡已建农家店的行政村,不再支持新建和改造同类(日用消费品或农资)农家店;对政府在规划中已明确要撤销搬迁的行政村不得再安排建设农家店。
  (七)在具备条件的农家店配备信息化设备,实现统一结算功能。
  二、工作目标和建设规划任务
  (一)工作目标
  构建多层次的农牧区商品配送网络,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大骨干流通企业建设的直营店的数量和加强农牧区商品配送能力建设上,完善农牧区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做好农家店规划布局,扩大连锁化农家店覆盖面,提高配送率,基本建立自我发展机制、构建以规模化、组织化和品牌化为特征的农村现代物流体系。提升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加大农村流通企业及连锁农家店信息化建设力度,努力提升农牧区商业信息化水平,促进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农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规划任务
  根据《欧洲杯足球网:2012年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22号)精神,2012年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17个承办企业共新建、改造配送中心28个,乡镇商贸中心23个,标准化连锁农家店815个,其中,乡级店70个,村级店745个,对395家农家店进行信息化改造。具体规划详见附件。
  三、承办企业条件
  2012年青海省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至少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日用消费品零售企业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农资企业2亿元;
  (二)至少具有1个15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土地自有或租赁期10年以上)
  (三)具有(建设)10个以上(含10个)直营店;
  (四)承办企业对农家店的商品配送率达到50%以上,且在2011年度考核中居于前列。
  四、有关建设标准
  (一)配送中心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符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规范》(商办建函[2012]303号)要求;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建设数量与当地人口、农家店数量、配送半径等相匹配;建设规模合理,符合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信息化管理,机械化作业程度较高,功能分区完善。
  (二)农家店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建设标准符合商务部制定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2005)、《〈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39号);2012年新建农家店要求是骨干企业建设的直营店或配送率达到80%以上的加盟店。
  (三)乡镇商贸中心对承办企业在乡镇建设的以直营连锁超市为主体,附属商品仓储设施,具有商品销售与配送功能的乡镇商贸中心予以补助。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标准应符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商办建函[2012]303号)要求。乡镇商贸中心应建立在县乡物流节点,实现店配合一,扩大商品配送半径和规模,促进物流节点由县城向乡镇下移。
  (四)农家店信息化改造。支持农家店配备POS机,开展信息化改造,以信息化农家店为载体,实现商品销售、刷卡消费、邮政电信服务代办、水电气缴费等多种功能,方便农民消费,提高农家店盈利水平。
  (五)承办企业应建设10个以上(含10个)直营店。
  五、支持方式和标准
  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重点支持建设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大力提高商品配送率;支持在乡镇建设的以直营连锁超市为主体,附属商品仓储设施,具有商品销售与配送功能的乡镇商贸中心的建设;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提高网点覆盖率,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农家店信息化改造,提高农家店信息化水平。其中,新建农家店、配送中心验收合格的,每个农家店支持6000元;每个农村(牧区)商品配送中心当年竣工并通过验收,按7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配送中心总投资的50%;每个乡镇商贸中心按45万元予以支持,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地)的50%;承办企业对农家店信息化改造,经验收合格的,每个补助2000元。
  六、项目验收原则及程序
  农家店建设项目及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规范》要求。承办企业当年建成的项目可提出验收申请,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以下原则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一)分级验收原则
  承办企业实施项目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含县级,下同)受理,地市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进行抽验,抽验比例不低于3%。
  (二)项目逐一验收原则
验收组对项目实地检查、逐一验收,验收组成员独立提出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
  (三)规范验收原则
要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应当包括审计、会计等专业人员。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将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地方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分步实施,着力打造立足长远、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农牧区商品流通网络。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坚持市场化运作,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实施方案制定及财政资金安排要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考核办法》(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42号)规定的考核工作相结合,对考核确定的工作先进地区及优秀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三)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督促项目承办企业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进度,在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各地应制定验收合格项目管理方案,定期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回访、复检,做好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只挂牌、不改造”、“只挂牌、不配送”或不达标验收等违规行为,将回收财政资金,同时取消以后年度申请此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四)根据《商务部欧洲杯足球网: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的通知》(商建发[2010]410号)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农家店招牌使用,强化“万村千乡”专用标识的管理。对其他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也要发放标识牌,增强商务主管部门影响力。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当在醒目位置悬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文字及标识,严禁未经验收合格项目悬挂带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字样的标识牌。对已验收合格的农家店和配送中心,招牌不仅要做到设计统一,醒目大方,还要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农家店统一编码及监督举报电话。2012年各地要对以前年度的农家店标志牌进行重新更换,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承办企业外部招牌设计、材质提出统一要求的规定,并制作外部招牌对所有农家店(包括2012年新建)进行限期更换。同时,依据项目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和项目建设信息月报制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承办企业和农家店要建立完善购销账册,配送率检查、质量承诺和价格保证等相关制度,落实承办企业对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全面推行一份清单(承办企业对农家店自采商品供应商的认证清单)、一本台账(农家店购销台账)、一本检查记录(承办企业每月对农家店质量检查记录)制度,对加盟店的自采商品进行严格管理,特别对食品及电气两类产品加强监督检查。
  (六)承办企业和农家店要积极推进商品联合采购,筛选农村需求量大的商品,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应,降低商品采购价格,提高合格商品的价格竞争力。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代流通网络,大力发展一网多用,拓展邮政、电信、医药、文化服务,丰富农家店经营品种,推动农家店升级,提高农家店盈利水平和存活率。
  附:
一、青海省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名单;
    二、青海省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



                           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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