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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足球网:组织申报2013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州(地、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宏观导向作用,重点培育一批示范带动效应显著的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欧洲杯足球网: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4号)、《欧洲杯足球网:印发<青海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建字[2011]1143号)要求和2013年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欧洲杯足球网:2013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3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
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统一安排,统筹使用。
    二、支持重点及联系人
    (一)支持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连锁店等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城区“一刻钟便民消费圈”。支持农牧区鲜活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二)支持现有家政服务中心业务拓展、质量提升;支持重点城镇建设家政服务中心,开展家政服务;支持重点家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发展连锁经营。
    (三)支持大众化早餐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建设及改造,发展连锁早餐网点。
    (四)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培训。
    (五)支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电子商务基地建设;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现代经营方式。
    联系人: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赵宇浩 电话: 6321781
    联系人:财政厅经建处      牟 炜 电话: 6145953
    (六)支持市场运行监管、应急调控保障体系建设。
    (七)支持举办青海商品展销、促销活动,开设青海特色产品形象店,搭建青海产品走出去平台。
    联系人:商务厅运行调节处 李素田 电话: 6321760
    联系人:财政厅经建处      牟 炜 电话: 6145953
    (八)支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
    (九)支持从事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加工的企业和回收利用基地进行升级改造。
    联系人:省商务厅机动车更新交易管理办公室 梅宇彪 电话:6366090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建处 牟   炜 电话:6145953
    (十)支持“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建设。
    (十一)支持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执法试点建设。
    联系人: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刘 鹏   电话:6321717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建处    牟 炜   电话:6145953
    (十二)支持商贸流通统计工作。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培训、购置设备、支付工作经费、信息采集费等。
    (十三)支持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建设,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应用现代物流技术,支持物流标准化建设;推进共同配送工作,加大配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仓储业转型升级,促进仓储资源社会化。
    (十四)支持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十五)支持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流通体系建设。
    联系人: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 费 勇   电话:6321755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建处    牟 炜   电话:6145953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除符合申报范围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和各州地市制定的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3、项目申报和实施者应为同一企业或单位。
    4、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资信优良,并具备相应的实施条件。
    5、项目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同行中综合实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
    6、项目原则上是未得到中央或省级财政其他资金支持的同类项目。
    7、项目原则上应为申报当年能够竣工并验收的项目,确需跨年度建设的,应明确当年建设计划和规模。
    8、申请“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应符合《青海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同时企业已连续二年以上,且上一年度生猪实际屠宰量2万头以上、牛羊10万头以上。
    9、申请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建设单位应符合商务部规定的具体条件。
    四、项目申报材料
    1、本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的初审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开竣工时间,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地方资金、项目单位及社会资金),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述和风险分析,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上年度财务情况等。
    3、项目申报单位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自有资金投资配套承诺书,其中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项目,需要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付息凭证和贷款承诺书等文件复印件。
    5、项目立项批复及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的规划、用地、环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等相关前期手续。
    6、项目申报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招标资料、合同文件复印件。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
    请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本地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一式1份)于4月30日前报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审核公示
    1、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商贸流通领域服务业发展重点,对本地区企业(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控制项目数量,提高项目质量,原则上每个县(区、行委)项目数不超过2个。
    2、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区申报的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并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将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确有违规行为的,终止申报单位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再安排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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