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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商务厅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和亲切服务制度

青海商务厅

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和亲切服务制度

二〇一三年四月

前 ??言

为深入践行商务为民理念,提高商务系统工作效率,提升省商务厅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打造服务型机关,省商务厅制定了《青海省商务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和亲切服务制度》。

实施《青海省商务厅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和亲切服务制度》,有利于强化商务行政服务人员的亲切服务意识和态度,提高标准化服务的水平,提升行政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近年来,随着商务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商务工作的关注度在不断提高,对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的商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商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努力探索商务为民的新途径,拓展为民服务的新领域,改进为民服务的新方法。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和亲切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创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推进商务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青海省商务厅办公室

目?录

第一章基本服务规范

中共青海省商务厅党组议事规则(试行)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工作议事规则(试行)

省商务厅欧洲杯足球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安排意见

青海省商务厅服务承诺制度

第二章行政执法规范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处室职能责任制实施办法

青海省商务行政执法督查制度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准则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保密制度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商务领域维权权利人举报投诉方式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受理条件

第三章政务公开制度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目录

青海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

青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第四章?监督问责制度

青海省商务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基本服务规范

中共青海省商务厅党组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欧洲杯足球网: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和发挥厅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握方向,抓好大事的原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更加开放、有利于商务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厅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的重要指示、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二)研究审定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立法事项、重大改革方案。

(三)研究厅机关党的建设,部署全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听取驻厅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四)研究决定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处室工作职能。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厅机关所有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考核、调入调出等干部管理工作,决定副处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人选。

(六)审定商务系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的处置方案。

(七)讨论决定向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八)审议以商务厅名义召开的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的议题、重要讲话、以及以商务厅名义进行的重大表彰或推荐上级表彰的建议人选。

(九)其它应由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议。?

第五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从省情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善于把中央和省委精神同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锐意进取,推进商务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党组书记既要总揽全局、抓大事,又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党组成员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支持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工作,接受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监督。

第七条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完善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决策更加符合客观规律。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八条议事规则和程序:

(一)商务厅党组议事实行厅党组会议制。商务厅党组会议由厅党组成员组成,厅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厅党组书记外出由指定负责人主持。除研究党的自身建设外,党组会一般应有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与会议议题有关的非党组成员厅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列席人员在与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应退席。

(二)厅办公室负责厅党组会议的承办工作。

(三)厅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四)厅党组会议议题由厅机关处室根据党组主要职责和厅党组会议议事范围提出,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书记审定;也可由分管厅领导提出,报请党组书记同意提交会议审议;或厅长办公会议提出党组会议决定事项。

对干部任免、人事等重要议题,先由人事处提交党组书记审示。

(五)厅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除特殊情况外,与议题有关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未能到会的党组成员,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要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

(六)会议议题确定后,厅办公室应及时通知汇报处室(单位),由汇报处室(单位)按照汇报材料样式印制会议材料,汇报材料字数不得超过1500字,并简要列出事由、主要内容、说明的问题、审定的事项等,相关背景材料可作为附件,材料印制15份,提前1天送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负责分送参会人员。汇报材料事先要经各方沟通,确保材料成熟后提交会议审定。

(七)会议应提前下发通知。除紧急情况外,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无法书面送达的,应通过其他形式通知,并做好通知记录。

(八)讨论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九)会议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对某项议题意见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十)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除无记名投票表决外,每位党组成员的表决意见应明确记录在案。

(十一)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由党组作出决定,来不及召开会议的,由党组书记与厅党组成员沟通后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授权其他厅领导临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党组成员通报。

(十二)会议须做记录,并有专门记录本,同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记录人由厅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须立卷归档,永久保存。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议题及相关材料、会议原始记录和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年终装订成册存档。

(十三)厅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由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党组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及有关领导必须认真执行党组会议决定。党组成员对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在党组会议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厅办公室对厅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并通报办理情况。

第九条厅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包括通过的决议、文件、材料、干部任免等,经党组书记批准,需报上级的、需向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系统或厅机关通报的、需向有关厅局沟通协调的、需发布和需公示的,相关厅党组成员、有关处室(单位)要及时抓好落实。未经批准的事项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擅自做主。

第十条?厅党组实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一般每月一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内容由厅党组确定,组织工作由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协调机制

第十一条党组书记负责全厅工作和党组会议重要工作的协调;党组成员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也可受党组书记委托协调有关工作和事宜。

第十二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党组书记要和党组成员进行酝酿,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成员进行酝酿。会前酝酿不得代替党组会议决策。

第十三条讨论决定重大政策措施、下级组织有关重要问题,应当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四条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的基础上,经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共同酝酿后向党组会议提名,为党组会议决定干部任免做准备。

第六章?会议纪律

第十五条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在议事中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参会人员会前应认真阅读议题材料,做好发言准备;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会应向会议主持人事先请假,重要议题应以书面形式表明意见。

第十七条会议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切身利益的事项,本人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 会议表决情况、个人发言等涉及保密事项的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向外透露。

第十九条 会议决定事项要坚决贯彻执行,执行中不得擅自变更会议决定。确需变更的要报请会议主持人决定,需要做重大调整的,应提交厅党组会议进行复议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由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工作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商务厅工作职能,更好地服务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商务厅各项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厅党组作出的决策、决议、决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省政府职能部门。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三条商务厅厅长主持商务厅行政工作,实行厅长负责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四条商务厅行政工作实行厅长办公会议和厅长碰头会议制度。厅长负责厅长办公会议、厅长碰头会议的协调,副厅长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也可受厅长委托协调有关工作和事宜。

第五条厅办公室负责厅长办公会议和厅长碰头会议的承办工作。

第三章?? 厅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及事项由厅长提出或由厅长碰头会议确定。相关处室需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事项,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厅长确定,也可由分管副厅长直接向厅长提出。会议由厅长或厅长指定的副厅长主持,与议题有关的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负责人列席。厅长办公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召开。

第七条厅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商务部有关重要决定和指示;

(二)研究落实厅党组会议的工作部署和决定;

(三)讨论决定省商务厅业务和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确定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重要工作举措等;

(四)讨论省商务厅起草的行政法规建议,审议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草案;

(五)审定以商务厅名义召开的专题会议筹备方案、领导讲话和会议材料;

(六)研究制定阶段商务工作计划;

(七)听取相关处室季度商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审定运行分析材料;

(八)研究审定商务系统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意见,审议商务厅年度预决算和年度行政经费使用方案;

(九)研究落实省政府和商务部交办的重要工作;

(十)听取处室和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决定有关事项;

(十一)需要由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提交厅长办公会议题的汇报材料需成熟后方可上会。汇报材料要简要列明事由、主要内容、说明的问题、审定的事项等。厅长办公会议组织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厅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呈会议主持人或分管办公室副厅长签发,并归入文书档案,年底装订成册。

第四章?厅长碰头会议事规则

第九条厅长碰头会议由厅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各副厅长、纪检组长、副巡视员,厅办公室主任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

第十条厅长碰头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协调全厅行政工作,总结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确定提交厅党组会研究事项。

第十一条厅长碰头会议议题由厅长或副厅长提出。厅长碰头会原则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视情况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厅长碰头会决定的事项要形成厅长碰头会议纪要,由厅办公室负责起草,呈会议主持人或分管办公室副厅长签发,并归入文书档案,年底装订成册。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厅长负责厅长办公会和厅长碰头会重要议题的协调,副厅长、纪检组长及巡视员、副巡视员负责分管议题的协调,也可受厅长委托协调有关工作和事宜。

第十四条厅长办公会和厅长碰头会在作出决策前,根据需要组成调研组实地调研,组织专家咨询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

第十五条会议议题确定后,厅办公室应及时通知汇报处室(单位),由汇报处室(单位)提前1天将提交会议相关材料送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分送参会人员。报请会议审议事项的汇报材料,主管厅领导要组织责任处室(单位)和有关处室(单位)认真讨论研究,切实提高汇报材料质量。

第十六条会议应提前下发通知。除紧急情况外,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参会人员。

第十七条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有关处室(单位)要严格执行,抓好落实;重要事项,由分管厅领导组织实施。厅办公室对厅长办公会和厅长碰头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并通报办理情况。

第六章?会议纪律

第十八条?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议事中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违规作出的决定无效。

第十九条参会人员会前应认真阅读议题材料,做好发言准备;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会应向会议主持人事先请假,对议题的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二十条会议表决情况、个人发言等涉及保密事项的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向外透露。

第二十一条遇重大突发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作出决议,经厅长同意并授权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向厅务会议汇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议事规则由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省商务厅欧洲杯足球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安排意见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欧洲杯足球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欧洲杯足球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分工方案》,结合我厅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
??? 厅领导和各处室要坚持调研制度,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时间深入各地商务部门、企业进行调查研究,调研要有重点、有针对性,要带着问题进行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做到轻车简从,在同一个地区或企业调研的要集中调研,避免轮番到一个地区或企业调研,以减少基层的负担。调研工作要坚持务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精减会议活动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一是省商务厅每年只召开一次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工作会议,会前报省政府同意。因工作需要增加有关会议的要报请省委、省政府审批。二是我厅承办的商务部在青召开的有关会议,要事先报省政府同意后予以承办。三是切实提高会议活动的质量,坚持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会场布置简朴,西宁地区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州地参会人员按标准用餐、住宿,不搞会议宴请,不发放纪念品。四是从严控制检查考核活动,厅机关不得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

三、精减文件简报

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省委、省政府对工作有明确规定和部署,不要求提出贯彻意见的,一律不重复发文。坚持做到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不向各地党委、政府发文和要求各地党委、政府报文。省商务厅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只保留“商务信息”,其它类似简报等均不得上报。

提高文件简报质量。以厅党组、厅名义上报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报告,文字精炼,不讲空话、套话,严格控制在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字数以内。在机关内部,坚持文件、简报在内网传输办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报送文件简报,上报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报告,不得多头主送,除有明确要求外,不得直接报送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下行文不得抄报省委、省政府(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如需省委、省政府阅知或按规定报备的,须专题报告。代拟的规范性文件,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附属完备说明。

四、简化接待工作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到商务部门、企业调研,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品,不安排宴请。国家部委领导同志到地方商务部门、企业调研,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兄弟省区市商务部门来青考察,坚持务实勤俭,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

五、切实改进作风

厅领导要带头改进作风,对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监督。办公室要当好参谋,认真搞好谋划、把好关口,抓好落实。

青海省商务厅服务承诺制度

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为了建设“三型机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前来我厅办理有关审批、审核、报批和咨询等事宜的人员,相关业务处室的具体经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操作程序、办理时间、办结时限和应该提供的文件、资料等,不得让前来办事的人员因同一件事而多次反复。

二、否定备案制度

在办理审批、审核、报批等事项时、如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合的,应一次性告知不予办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将外单位(部门)经办人、本单位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的书面材料备案,同时报告主管厅长。

三、委托代办制度

对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事项、主管处室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防止出现工作上的差错和失误。

四、岗位责任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各处室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本处室人员职责范围,细化分解目标责任,责任到人,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限时办结制度

对办理有关审批、审核、转报、报批等文件时、在资料齐备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事项,需向厅领导请示汇报的原则上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重要、紧急的事项应特事特办。

六、首问负责制度

对于外单位(部门)或个人前来咨询办理审批、审核、报批等事项的,首位接待人员,应告知国家现行的政策规定和需要提供的文件材料及办理程序;对咨询不属于本人或本处室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应告知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处室、人员及联系方式,并负责给予联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拒绝。

第二章?行政执法规范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处室职能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务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照法定权限,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岗位,并对其实行监督、考核、奖罚的一种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商务厅有执法职能的处(室)、法律或法规授权的执法组织及依法委托的执法机构(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

第四条建立和实施商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

第五条 商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并把责任制的实施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各行政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执法责任实行层层分解、量化指标,逐级落实到岗位。

厅公平贸易处在商务厅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

第二章?行政执法门类与内容

第六条 商务行政执法门类为:

(一)对外贸易管理;

(二)国外、境外在青海投资行政管理;

(三)国外经济合作行政管理;

(四)国内贸易管理。

第七条 商务行政执法内容为:

(一)经授权的商务行政许可;

(二)商务行政确认;

(三)商务行政监督;

(四)经授权的商务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商务行政处罚;

(六)商务行政复议;

(七)商务行政奖惩。

第三章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目标

第八条 商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目标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部门、本单位、本岗位正确有效实施。

(二)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廉洁、高效。

(三)违法必究,及时查处各种违法案件,及时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监督、政府监督、法制机构监督、专门监督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五)在商务行政执法中加强同司法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密切配合和协调。

第四章行政执法部门与执法项目

第九条?厅办公室

(一)?起草商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处

(一)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有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

(二)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制订商务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计划;

(三)承担中央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工作;

(四)承担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市场秩序处

(一)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

(二)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三)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负责商务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六)负责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贸易与市场建设处

(一)组织、拟订健全规范贸易市场体系政策;

(二)组织拟订商贸流通业城乡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商贸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三)推进城乡市场发展;

(四)推动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会展服务业发展;

(五)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运行调节处

(一)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二)负责建立健全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承担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相关工作;

(三)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生产资料运行监测统计工作;

(四)拟订成品油、边销茶、酒类经营的政策、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对外贸易处

(一)拟订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工贸易的审核工作;

(二)负责管制商品的进出口申报和监督管理。指导省内和赴境外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体系建设,负责省内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登记备案工作,规划并指导出口商品生产体系建设。承担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民间组织的商贸联络工作。

第十五条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一)拟订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

(二)承办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的项目初审、报批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的许可登记,承担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依法审核、报批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件,依法审核两用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外国投资管理处

(一)拟订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吸收外商投资的管理规章,研究吸收外资情况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年度吸收外资工作计划,依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及其变更事项;

(三)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四)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园区的有关工作

第十七条对外经济合作处

(一)拟订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出口等对外经济合作的法规、政策并监督管理;

(二)拟定争取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工作规划,承担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

(三)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四)依法审核报批省内企业对外投资,负责审核、报批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五)承办省争取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一)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二)承担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市场秩序等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负责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协助调查对外贸易中的垄断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对行业或企业的危害;

(四)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工作。

第十九条人事处

(一)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二十条口岸管理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

(二)制定口岸发展规划及口岸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督促、检查口岸查验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四)组织协调口岸通关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机场等有关部门在通关中配合相关事宜,确保安全畅通;

(五)负责本省一类口岸开设、关闭的审核及申报,负责本省二类口岸开设、关闭的审理验收工作;

(六)协调解决口岸发生的应急事件;

(七)负责规划电子口岸发展,口岸大通关建设,口岸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事宜。

第五章 行政执法部门责任

第二十一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执法人员和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宣传、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部门有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职权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部门有依法受理和办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申诉、投诉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部门负有密切配合司法或其它国家机关执法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行政执法部门负有对执法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报告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部门负有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

第六章?行政执法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 商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内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执法机构、受委托执法机构正式工作人员。临时工、合同工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

第二十九条 商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备必要的专业管理知识和行政执法工作能力。

第三十条 商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执法职责,不得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执法。

第三十一条 商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岗位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经过资格性岗位培训或正规培训的执法人员,应当接受岗位适应性法制教育培训。

第三十二条 商务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政府法制办统一颁发,并经过年审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国家和职务秘密;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隐瞒、伪造证据;

(五)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打骂、刁难群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七)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八)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考核

第三十四条 省商务厅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按年度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五条 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本办法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二)行政行为许可审批情况及准确率(包括审批件数、批准率与驳回率);

(三)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包括处罚案件数量、处罚种类、罚没数量、上缴情况及行政强制措施情况)及准确率;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情况;

(五)行政申诉、投诉、行政复议、赔偿及行政诉讼情况。

第三十六条 商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考核纳入各处室行政工作目标管理,将行政执法考核内容与标准分解到执法岗位,定期统计、分析、报告。

第三十七条 商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实行公开,并作为国家公务员或正式工作人员政绩考核和职级晋升的一项内容。

第三十八条 商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表彰由厅行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执法人员考核表彰由各执法部门提出,厅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审定。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九条 经考核,对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商务厅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 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负责人,由商务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不能评为任何形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二条 对商务行政执法人员有本办法第三十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青海省商务行政执法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系统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组织

省商务厅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商务厅厅长为督查小组责任人。

二、督查范围

1、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行政执法部队门及其执法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其执法人员。

三、督查内容

1、商务系统行政部门及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

2、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3、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4、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情况;

5、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6、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情况;

7、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与执行情况;

8、行政执法公示制的执行情况;

9、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执行情况;

10、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四、督查办法

1、对检举、控告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核查,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2、组织听取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系统外商来青投资、经济技术合作单位、个人以及职工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并限时进行反馈。

3、督查领导小组对被监督者(本系统内执法人员)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限期改正;对被督查者作出的错误决定,厅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撤消或者变更。

4、商务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厅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可以暂扣或吊销其行政执法证:

(1)有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分的;

(2)不履行职责或超越职权范围执法的;

(3)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或不按法律规定的种类或幅度进行处罚的;

(4)利用职权谋私利,故意刁难管理相对人的;

(5)营私舞弊不能公正执法的;

(6)涂改、出借、买卖行政执法证件的;

(7)因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督查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同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监督证。

6、督查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时,可采取现场检查、重点调查和专项调查;也可采取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和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

7、被督查者对督查小组的意见有申辩和陈述权。

五、督查小组职责

1、协调督查责任人对本级机关和下级机关及执法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2、依法纠正本级机关行政执法实施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不当行为和违法行为。

3、督查工作事项要有记载,登记清楚所督办事项的日期、内容、范围、承办部门、交办者、承办者、办结时限等。

4、重要督查事项在督办过程中,既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又要向下级部门进行通报,督办完毕进行归档,妥为保存,以备查询。

5、督查事项要及时办理,没有及时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对那些顶着不办,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要严肃批评或追究责任,对督查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或督查人员要给予表扬奖励。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发文日起实行。

3、监督举报电话:6321759。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加强青海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建设,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改善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商务行政执法公正、公开,使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范围及组织

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范围是: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商务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委托的商务行政执法机构管理的商务行政许可、商务行政确认、商务行政处罚、商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关系密切的事务。

商务厅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组织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职能部门。

二、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内容

各级商务行政执法部门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一)履行商务行政执法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让行政行为相对人在办理有关事务时明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所赋予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承办部门应履行的义务。

(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程序办理期限公开。包括许可、确认的资格资质,技术、经济条件,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申请、受理机关及许可、确认的期限等,让行政行为相对人知道每件事情如何办理,办理手续的各项环节、先后顺序以及所需时间和办理期限。

(三)公开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包括承办部门名称、位置、职责、主办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要让行政行为相对人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哪个人员具体经办等。

(四)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包括行政处罚的机关(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处罚的种类。使行政行为相对人明白行为是否违法,违法后如何接受处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五)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收费审批机关、收费文件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部门等。使行政行为相对人明白依法应缴什么费用,缴多少,应向哪个部门缴。

(六)公开投诉渠道。包括受理投诉的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投诉处理程序。便于行政行为相对人明白如何投诉,向何处投诉。

三、商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的方法和形式

行政执法公开监督事项以“便利群众、简便易行、统一规范、注重实效”为原则。基本方法和形式是:

(一)及时公告。除有关商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由上级有关部门公告外,商务部门指定的涉及行政行为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在新闻媒介和公众场合,办公场所公告。

(二)图板上墙。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将有关办事程序、条件、范围、权限,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和监督举报部门名称、电话、行政执法人员姓名等公开展示。

(三)结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本单位、本部门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印制成宣传资料,置于办理场所,免费提供给行政行为相对人查阅。

(四)提供咨询服务。设立咨询服务人员,对行政行为相对人提供的有关行政执法问题,应热情服务、解答完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事项应说明情况或移送有关部门办理。

(五)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政务的主要内容。

四、商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监督检查

(一)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由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执法门类统一规范,逐项落实。

(二)公开监督事项制作图板公布的,应展示在便于群众和社会了解、监督的办公场所。

(三)行政执法公开监督事项列入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定期组织检查。

五、本制度由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商务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执法过错是指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因履行职责故意或者过失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为,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案件。

第三条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上级商务管理机关对作出执法过错的执法单位或有关执法人员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二)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与加强行政执法相结合;

(四)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条 执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执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求避免或减少执法过错的发生。

第二章 追究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调查:

(一)经过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其为错案的;

(二)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决定认为是错案的;

(三)上级商务管理部门通过调阅执法案卷、受理当事人申诉、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等途径,发现并审查认定为错案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商务管理机关负责处理:

(一)本执法机关及其行政领导为错案责任人的;

(二)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为错案责任的,本级机关难以认定的;

(三)错案责任人不服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和复核的案件;

(四)应当由上一级商务管理机关受理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过错责任: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的;

(二)因法律、法规规定不具体而对行政执法行为有异的;

(三)因出现新的证据而改变原行政行为的;

(四)因当事人自身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

(五)执法人员没有主观过错的;

(六)属于不追究范围的其他案件。

第三章?责任确认

第九条未经领导同意,擅自行使职权,给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或案件承办人,下同)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执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过错案责任由执法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执法单位领导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命令指使执法人员枉法裁决,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过错责任由主管领导负责。

第十二条应当经过审核而未经审核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执法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经过审核后造成执法过错的,审核人与案件承办人共同承担责任。因审核错误造成过错的,审核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执法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的,追究领导责任。有关领导批示错误造成错案的,由批示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执法行为正确,而主管领导予以否决造成错案的,由主管领导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经集体合议研究造成执法错案的,由集体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承担其主要责任。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执法行为触犯刑律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理:

(一)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故意造成错案的;

(二)发生三次以上行政执法过错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及材料的;

(四)阻挠管理机关对过错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的;

(五)执法过错造成不良后果,严重影响商务管理机关形象的;

(六)从重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主动认识,自觉纠正执法错案的;

(二)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追究过错责任表现积极的;

(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的情形。

第二十条对执法过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况和对象,可以给予:责令纠正、变更或撤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取消评先资格,吊销执法证,追赔相应费用,调离执法岗位,行政处分等处理。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消,开除。

第五章???追究程序

第二十一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由各级商务管理部门法制、人事、监察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

办案人员与执法过错责任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错案经法制机构初审后,认为应当追究责任的,由法制机构提出立案建议,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立案的错案,应当组织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属于责令纠正、更正或撤消具体行政行为和依法应予经济赔偿的,由法制机构承办;属于其他形式办理、处分的,由法制机构移送人事、监察机构承办。

第二十四条执法过错调查结束后,应当写出书面终结报告。终结报告内容包括: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行政执法过错的事实、过错的性质、责任分担、追究责任的依据、追究责任的建议等。

第二十五条执法过错调查终结报告提交行政领导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应当制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包括:被追究人的基本情况,行政执法过错的事实和性质,追究责任的依据、形式、时间等。

决定书应当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直接送达执法过错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复核。

第二十七条作出决定的管理机关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在接到执法过错责任人的申诉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复查或复核,并将结果书面告知执法过错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由法制、人事、监察机构按各自职责具体执行。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法制机构应当会同人事、监察机构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立案建议,调查终结报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复查或复核材料,法制、人事、监察机构具体执行的材料,以及会议记录本等。

第三十一条 有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文书,由青海省商务厅统一制发。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准则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地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发挥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受理举报投诉,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满腔热情地做好商务领域维权工作,竭诚为投诉者排忧解难。

三、讲求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到咨询解答快,投诉受理快,信息反馈快,迅速快捷地做好每项工作。

四、做到调解申诉、移送举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与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投诉、举报等有关内容。

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密切成员单位关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投诉者权益保护工作。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保密制度

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履行以下保守工作秘密的义务:

一、对举报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举报内容等有关情况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任何部门及个人提供和查阅。

二、未经领导批准,对有关申诉及举报内容、各种软件、文件等不得私自拷贝、翻印、复制、不得泄露网络密码和用户名。

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单位的采访;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数据分析的内容结果。

四、涉及保密的内容,不该知道的不打听,不该讲的不传播,自觉严守保密纪律。

五、确因工作需要查阅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相关资料的,查阅人员必须持有中心主任的制式批件方可提供,工作人员应对查阅的内容、方式、时间、查阅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六、销毁有关文字资料和音像资料等要严格履行鉴定、审批、签字手续,要配有两人以上监销,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七、凡因上述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是集中受理权利人举报、投诉,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服务机构,“12312”是商务领域投诉举报服务中心的公益电话,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商务领域权利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

二、受理侵害商务领域权利人权益的不正当行为及其他侵权违法行为的举报。

三、做好案件举报、投诉的分流和移交工作。

四、统计、分析、整理案件投诉的数据和资料,整合信息资源,为市场监管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五、及时反馈商务领域维权投诉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

六、向社会无偿服务提供商务领域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商务领域维权意识,引导公众和经营者,正确维权和举报投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八、承办青海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务领域维权权利人举报投诉方式

发生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时,维权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举报投诉:

一、电话方式

(一)西宁市维权权利人可直接拨打已经开通的商务领域举报投诉热线“12312”。

(二)维权权利人在西宁市以外举报投诉的拨打方式为“0971+12312”。

(三)拨打外地已经开通的商务领域举报投诉热线方式为“外地城市区号+“12312”。

二、信函方式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706室,邮编:810000

三、网络方式

登录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举报投诉”栏目。 网址:www.12312.gov.cn

青海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受理条件

举报投诉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恶意投诉。对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执法机关正常工作的不法行为,一经查实,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举报投诉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案件(线索)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具体的举报事实和请求;

(三)有必要的事实证据材料;

(四)属于商务领域工作管辖范围。

二、受理权利人举报范围

畜禽屠宰、酒类流通、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零供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技术进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领域和反倾销、反贴、反垄断、家电下乡、保护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三、权利人举报投诉应当说明下列事项

(一)权利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或联系方式,邮政编码;

(二)被申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区域和详细地址;

(三)申诉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有效证明及请求。

四、委托申诉

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的,应当向本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共同申诉

权利人为2人以上,其申诉目的相同,本中心认为可以合并受理的,经当事人同意,确定为共同申诉,一并受理。

第三章?政务公开制度

青海省商务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

目?? 录

第一部分?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行政职权目录(113项)

第三部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48项)

1、石油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成品油零售企业)流程图

2、《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领取流程图

3、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质审批流程图

4、外商投资设立、分立、合并审批流程图

5、外资企业终止审批流程图

6、中外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流程图

7、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程序流程图

8、商务行政处罚流程图

9、报废汽车行政处罚流程图

10、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行政处罚流程图

11、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设立、变更、股权变更或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流程图

1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协议、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流程图

13、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核流程图

14、酒类经营行政许可流程图

15、畜禽屠宰企业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发放情况备案流程图

16、畜禽屠宰企业权属变更情况备案流程图

17、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备案流程图

18、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图

19、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办理流程图

20、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

21、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流程

22、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流程图

23、汽车品牌经销商备案流程图

2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图

25、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流程图

26、机电产品、重点旧机电产品、汽车产品进口自动许可流程图??

27、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登记流程图

28、直销经营许可(初审)

29、申请设立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流程图

30、申请成立直销企业审批流程图

31、敏感物项、易制毒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登记及出口经营者拟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流程图

3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初审)流程图

33、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审批流程图

34、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35、重要工业品进口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36、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37、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38、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39、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审核流程图

40、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初审)流程图

41、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初审)流程 ?

42、境外投资企业资格核准流程图

43、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流程图

44、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核准流程图

45、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初审)流程图

46、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设立与开设店铺(初审)流程图

47、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认定企业流程图

48、直销企业保证金的使用审批流程图

详见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政务公开栏目。

青海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

一、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执行不力,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诫勉谈话。
  (二)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提拔任用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对投诉不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对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

(一)厅党组书记、厅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厅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四)各级领导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各级领导必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查处。

三、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一)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工作;

(二)厅聘请若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监督员,对本厅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三)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监督员及企业服务对象对厅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并对评议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改正。

四、政务公开归档登记制度

(一)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应按要求建立档案;

(二)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应将政务公开的内容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三)凡以厅名义公开的政务和省、部授权执行任务公开的政务,都应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四)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完善、补充的内容都应各自归档,并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应及时登记,并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政务公开报告制度

(一)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单应按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如实地向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报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及影响效果。

提供的政务公开资料包括:

1、职责和管理权限。包括工作人员的职务、职权范围、工作权限等。???

2、办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

3、办事条件、标准和要求。

4、办事程序。包括办事的步骤、环节和手续。

5、办事时限。包括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和商务工作业务法规规定的时限及对外公开方便群众办事的时限。

6、办事结果。

7、便民措施。???

8、责任追究办法。???

9、其它规定公开的内容。

(二)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受到处罚的处室(单位)和个人,在3个工作日内纠正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三)鼓励民主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监督员可通过多种渠道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通报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措施,评价公开执行的进展和效果。?

六、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制度

(一)一般事项三个工作日办结。

(二)对重大事项,原则上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办结。

(三)对重要、紧急的事项应特事特办。

七、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

(一)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时间内有人在岗服务。重大、紧急事项可预约节假日或晚间加班办理,特事特办。

(三)服务对象到本机关办事时,承办人一次性告知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免费咨询或提供有关咨询资料。

(四)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五)忠于职守,廉洁从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宴请。
  (六)实行限时办结服务制。

(七)设立机关政务公开举报箱,欢迎群众举报投诉;厅机关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并设立投诉电话?? 6321761,欢迎群众监督。

(八)对群众投诉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青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青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海商务之窗网站(http://qinghai.mofcom.gov.cn)或青海省商务厅网站(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青海省商务厅办公室(西宁市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508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分类依据《条例》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单位职能,予以明确。信息采用多级类目编排,编排原则参考《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简介。主要包括:省商务厅机构设置、办事流程、领导简介等。

(二)综合政务。主要包括:商务厅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等。

(三)商贸流通。主要包括:市场建设、外贸进出口等。

(四)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市场物价监测情况、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信用体系建设等。

(五)对外事务、港澳台侨。主要包括口岸建设、设港澳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

(六)其他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青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二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海商务之窗网站(http://qinghai.mofcom.gov.cn)或青海省商务厅网站(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青海省商务厅办公室(西宁市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508室)领取。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具体内容根据《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结合实际确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qinghai.mofcom.gov.cn或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西宁市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西宁市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设有电子触摸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青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qinghai.mofcom.gov.cn或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投资审批、项目资金申报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青海省商务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见附表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青海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

邮政编码:81000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71)63211711

传??? 真:(0971)6321712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青海省商务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508室

邮政编码:81000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71)6321810

传??? 真:(0971)6321712

电子信箱:wsd09@foxmail.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71)6321708传真:(0971)6321712办公地址:邮政编码:81000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1、青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青海省商务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附表1:

青海省商务厅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引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仅限公民申请)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可多选)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表2:

青海省商务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能够确定的

特殊

情况

特殊情况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

《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关登记(含网上登记),验证申请人身份,并出具《省商务厅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

受理机关当场答复

受理机关当场不能答复15个工作日内答复

经批准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机关出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属于公开范围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

不属于受理机关

掌握范围

信息

不存在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公开范围

受理机关出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受理机关

出具《省商务厅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办理缴费等申请手续

受理机关当场提供

受理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属于部分公开范围

受理机关出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提供日期告知书》

申请人签收

申请内容不明确

受理机关出具《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

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受理机关告知申请人信息掌握机关的联系方式

第四章?? 监督问责制度

青海省商务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欧洲杯足球网: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青海省贯彻(欧洲杯足球网: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从严治党、从严治业的原则;

(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应负的领导责任与责任追究相适应的原则:

(四)党管干部、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五)重大事件、责任事故和案件的查处一并进行的原则;

(六)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客观公正的原则;

(七)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

第三条责任追究的对象: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出现(发生)的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或者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重大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本办法所指的“直接责任者”、是指对前述问题、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领导责任者”是指对前述问题、事件明确负有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及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责任追究的实施机关:县处级干部由厅纪检组按????? 程序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后由厅党组追究责任,其余干部由厅纪检组会同人事处追究责任。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范围及形式????????????????????????

第五条根据《规定》和《实施办法》规定的责任内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正确、认真履行、致使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出现或者发生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和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的。都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造成巨大损失,影响特别恶劣,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且长期得不到治理,社会反映强烈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者的责任。???????????

第六条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

(一)组织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 查、通报批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给予通报批评及其以上组织处理的、其单位或个人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

(二)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凡是对直接责任者因责任追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及其以上处分、或者责令辞职及免职处理的、对其领导责任者,必须追究与其职责相应的领导责任。

凡是对厅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因责任追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及其以上处分的,还应追究主管处室领导的连带责任。

第三章?责任追究分则

第八条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领导干部因其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第九条对所分管工作范国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直接责任者辞职或者对其免职、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

第十条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重要领导责任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造成巨大损失或者影响特别恶劣的、加重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一)对部门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制止、不查处、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的;

(二)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三)对本部门发生的公开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尤其是对参与民族分裂、渗透活动和“法轮功”邪教活动的行为不报告、不批评、不制止、不查处的;

(四)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及时认真解决、导致矛盾激化。造成聚众闹事、集体上访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五)对本部门内发生的重大问题或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或者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长期失察、或者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理、不及时查处的;?????????????

(六)对本部门内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恶性事件不及时处理的;

(七)其它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十一条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一)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人事、财经、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规、弄虚作假、或者对违反这些法规的行为长期失察、以及发现后不纠正、不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压制、对抗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检举、控告、证明人等打击报复的。???????

第十二条凡具有上述第八条至第十一条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敢于揭露、主动查处、挽回损失、认真整改的,应当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不予查究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

第四章?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十四条对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由发生问题的部门领导班子、主动向厅党组和纪检组、监察处书面报告情况,讲清问题发生的原因、事态、责任和处理意见等。发现问题后不及时报告的、加重处理。?????????????????????????

第十五条厅纪检组、监察处在收悉事发部门欧洲杯足球网: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书面报告后、即进入纪检监察案件受理程序。同时责成事发部门和个人对发生的问题进一步查清情况上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处室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查清情况、并会同有关处室按本办法规定追究事发部门和个人的领导责任。???????????????????????????????????????????? ?

第十六条属于厅纪检组、监察处立案调查处理范围的事项,由厅纪检组、监察处与案件查办一并查清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在对案件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的同时、提出对有关领导责任追究的意见,按案件报批程序一并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厅纪检组、监察处根据本办法提出处理建议,由厅人事处按有关程序处理;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组、监察处会同人事处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情节较轻、达不到党纪政纪处分标准,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批评教育的、按《青海省商务厅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责任追究应根据事实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实事求是地确定责任。要注意听取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意见和申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对责任追究的处理和处分决定不服的、可按党内和行政申诉、申请复议的程序办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依照《党员领导干部所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厅纪检组、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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