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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财政厅欧洲杯足球网:印发2013年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欧洲杯足球网: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32号)要求,结合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实际,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制定了2013年建立以农牧区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把2013年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转型升级年”,以提升质量水平作为首要目标,项目资金支持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继续培育大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企业。推动城市大型流通企业以直接投资、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农牧区,鼓励地方骨干企业做强做大。二是发展多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承办企业建设农牧区商品配送中心,扩大直接配送规模,在乡镇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商品配送,大力提高商品配送率。三是支持承办企业在中心村新建或改造直营村级服务中心,巩固连锁经营网络,提升标准化、规模化水平,保障商品质量安全。四是继续推进农牧区流通信息化。支持中心村直营连锁农家店和乡镇商贸中心配备POS机,开展信息化改造,发展一网多用。
二、工作原则
(一)市场主导原则。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统筹商业服务、基层供销、邮政物流、农牧区金融服务等资源,发展集连锁经营、物流配送、金融和邮政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牧区流通网络。
(二)企业主体原则。推动各种经济成分的大型流通企业向农牧区延伸直营营销网络,建设以连锁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和信息化为特征的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支持中小商贸企业采取自由连锁的方式,结成合作联盟,加快农村牧区选址开店步伐。
(三)改革创新原则。鼓励创新商业模式,增强中心村直营村级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开展各类增值服务,发展电子商务,将实体店销售与网上销售对接、商品集中配送与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商业服务与政务、邮政、金融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集约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2013年,在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择优安排骨干企业在农牧区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巩固农村连锁经营网络,构建多层次的农牧区商品配送网络,将工作重点转移到骨干流通企业建设的村级直营服务中心、商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上,完善农牧区物流配送基础设施,按照店容店貌、商品配送率、规范经营等3个重点,集中进行整改提升,基本建立自我发展机制,构建以规模化、组织化和品牌化为特征的农村现代物流体系。提升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加大农村流通企业及连锁农家店信息化建设力度,努力提升农牧区商业信息化水平,促进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农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承办企业条件
2013年青海省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至少应达到以下条件:
1、日用消费品零售企业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农资企业2亿元;
2、至少具有1个15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土地自有或租赁期10年以上)
3、具有(建设)10个以上(含10个)直营店;
4、承办企业对农家店的商品配送率达到50%以上,且在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绩效评价中居于前列。
5、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商品、资金信息化管理。
6、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带动和辐射作用。
五、建设规划任务
2013年在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建设或改造规范化商品配送中心10个,规范化乡镇商贸中心20个,规范化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20个,对新建的320家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和20个乡镇商贸中心进行信息化改造。具体规划详见附件。
六、有关建设标准
(一)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按照《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品配送中心中心建设规范》(附件3)、《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附件4)和《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级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附件5)要求建设。
(二)信息化改造。2013年新建村级直营服务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要配备POS机,开展信息化改造,以信息化直营农家店为载体,实现商品销售、刷卡消费、邮政电信服务代办、水电气缴费等多种功能,方便农民消费,提高盈利水平。
七、支持方式和标准
符合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品配送中心建设规范,经验收合格的商品配送中心,补助100万元;符合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验收合格的建设或改造的乡镇商贸中心,每个补助60万元;符合国家“放心店”建设与管理规范,验收合格的直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每个补助5万元。2013年进行信息化改造并验收合格的直营店、乡镇商贸中心每个补助2900元。中央财政对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支持标准,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车辆)的30%。
八、项目验收原则及程序
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直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品配送中心中心建设规范》、《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和《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级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要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于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验收,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以下原则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一)分级验收原则
承办企业实施项目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含县级,下同)受理,市、州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进行抽验,抽验比例不低于20%。
(二)项目逐一验收原则
验收组对项目实地检查、逐一验收,验收组成员独立提出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
(三)规范验收原则
要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应当包括审计、会计等专业人员。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将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九、资金拨付
实施项目确定后,省财政厅预拨80%资金于项目实施企业,待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各市、州也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调,优化流通要素,做好有效对接,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二)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督促项目承办企业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进度,在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各地应制定验收合格项目管理方案,定期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回访、复检,做好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只挂牌、不改造”、“只挂牌、不配送”或不达标验收等违规行为,将回收财政资金,同时取消以后年度申请此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三)强化实施企业责任。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实施企业商品配送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对店容店貌、商品质量的监管责任。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凡是获得资金扶持的企业,都应制定已建农家店提升的方案(包括2013年之前的加盟农家店)。
(三)根据《欧洲杯足球网: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32号)要求,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店容店貌、商品配送率、经营管理制度等3个方面,对历年建设的农家店,集中时间开展一次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是:一是提升农家店店容店貌。对于取消资格的承办企业以往建设农家店,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今年承办企业对老化破损设施进行更新,已关闭或质量不达标的网点,撤销“万村千乡”专用标识。二是提高商品配送率。采取联合采购、共同配送、一网多用等措施,增强农村连锁经营网络的经营效益。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实施企业管理办法、项目质量及检查管理制度。
(四)规范农家店、直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招牌使用,强化“万村千乡”专用标识的管理。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承办企业外部招牌设计、材质提出统一要求,并制作外部招牌在醒目位置悬挂。严禁未经验收合格项目悬挂带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字样的标识牌。对已验收合格的直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招牌不仅要做到设计统一,醒目大方,还要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统一编码及监督举报电话。
(五)承办企业和农家店要积极推进商品联合采购,筛选农村需求量大的商品,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应,降低商品采购价格,提高合格商品的价格竞争力。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代流通网络,大力发展一网多用,拓展邮政、电信、医药、文化服务,丰富农家店经营品种,推动农家店升级,提高农家店盈利水平和存活率。
各承办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将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具体建设方案,(方案包括:企业简要情况:企业规模、从业人数、现有网点、营业面积、信息化管理、经济社会效益等;企业2013年建设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建设具体地址、投资额、建筑面积、建设年限等)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于2014年1月31日之前逐级上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附件:1、2013年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名单
          2、2013年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
          3、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级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4、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
          5、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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