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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财政厅欧洲杯足球网:征集2018年度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欧洲杯足球网: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提质增效,改善外贸发展环境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全面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和《青海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青财企字〔2016〕15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外贸工作实际,现就征集2018年度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青海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青海省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青海省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和出口自主品牌“双育”计划,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特色产业发展实际,重点支持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主要进出口企业和开拓国际市场成效较大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相关建设内容。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四)支持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

  (五)支持企业设立海外仓、分拨中心等国际营销网络建设。

  (六)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七)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

  (八)支持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

  (九)支持一般消费品进口及进口平台建设。

  (十)支持外经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一)支持“一带一路”重点展会。

  (十二)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国际型重点展会。

  (十二)支持其它有利于促进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外经贸发展的事项。

  三、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

  对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重点进出口企业用于项目经营,期限1年以上(含1年)的新增但尚未到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二)租金及设备补贴

  支持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重点进出口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分拨中心等国际营销网络建设中发生的租赁、设备投入等建设内容。

  (三)项目支持

  支持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重点进出口企业新建、改扩建生产型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金额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欧洲杯足球网: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欧洲杯足球网: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措施》和《青海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外经贸资金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要按照支持范围进行项目征集和遴选,严格把关,上报申请外经贸资金支持的项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把项目审核申报关。对已列入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落实淘汰产能的企业、在财政部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未按照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要求报送进出口数据和财务信息的企业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的企业不予申报。

  各地区项目申报应连同上一年度本地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验收情况报告以正式文件逐级联合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申报项目必须按要求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否则不予支持。

  (三)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于3月9日前将本地区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并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贷款贴息项目

  1、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报告;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2017年企业完税凭据(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外经贸业务开展情况;

  4、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贷款凭证(或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和付息凭据复印件;

  5、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原件)。

  租金补贴项目

  1、租金补贴项目申请报告;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外经贸业务开展情况;

  4、租赁合同、房租付款凭证及收据(复印件);

  5、租赁场所相关介绍、图片资料;

  6、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原件)。

  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支持

  1、资金申请文件;

  2、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外经贸业务开展情况;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建议书,需附: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申报项目相关的证明,如生产许可证、项目审批(核准、登记或备案)及与项目相关的文件、批复、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费用支出发票或收据;房屋、经营场地和设备租赁,融资,保险等,需提供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由银行支付的费用,需提供银行支付凭证。

  注:所有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财务处    对外贸易处  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

  联系人:  刘月琴     诺桑嘉措         索 江

  电  话:0971-6321739  6321722    监督电话:6321761

  传  真:0971-6321736

  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段发成

  电  话:0971-6133963    

  传  真:0971-6142089    

  附: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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